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正式拉开帷幕!
来源:本站 作者:王向宇 2024-06-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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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办的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正式开启。
此次网络赛是纪念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太极拳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体育项目,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健身价值。大赛的举办能够进一步推广太极拳运动,让更多人感受其独特魅力,同时也是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对全民健身战略的深度践行。
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办,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支持,河北省王其和太极拳协会、邢台奥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信达泰利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本次大赛将由全国太极拳八大门派和来自各地的太极拳爱好者共同参与,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他们将通过网络平台,尽情展现自己对太极拳的热爱与精湛技艺。比赛分报名上传视频、网络投票、专业评判、成绩公示、成绩公告五个阶段进行。
本次大赛无门槛、无费用。充分体现赛事活动的参与性、广泛性和普惠性的办赛原则。国家奥体中心将通过本次网络大赛多方位、充分展示太极拳,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全民健身需求。同时,也凭借本次太极拳网络大赛,进一步弘扬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使更多人了解太极拳、习练太极拳,共享太极拳为人类带来的健康与快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纪念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2周年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承办单位:河北省王其和太极拳协会 邢台奥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信达泰利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比赛时间
在线报名与上传视频:6 月 15日 0 时至 6 月29 日 24 时
视频合规性审核:6 月 30日 0 时至 7月4日 24 时
网络投票:7月 5日0时至 7 月14日 24 时
专业评判:7 月 5日0时至 7 月19日 24 时
成绩公示:7 月20日0时至 7 月22日 24 时
申诉受理:7 月 23日 0 时至 24 时
成绩公告:7 月 24日 0 时
证书下载:8月 1日0时-9月1日24时
比赛项目
王其和太极拳十三式、王其和太极拳十八式、王其和太极拳二十四式、王其和太极拳二十九式、王其和太极拳三十八式快拳、王其和太极拳八十四式、王其和太极刀、王其和太极剑、王其和太极枪、王其和太极棍、王其和太极杖、太极毛笔、杨式太极拳(械)、武式太极拳(械)、陈式太极拳(械)、吴式太极拳(械)、孙式太极拳(械)、和式太极拳(械)、李式太极拳(械)、其它太极拳(械)。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三十二式太极剑、四十二式太极剑。集体太极拳、集体太极器械(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
比赛分组
A组:11岁以下(含11岁)(201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组:12-17岁(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C组:18-39岁(198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D组:40-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E组:60 岁以上(含60岁)(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参赛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国家奥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详细步骤如下:
具体项目、分组、奖项等信息详见竞赛规程
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指导、承办单位
在线报名与上传视频:6 月 15日 0 时至 6 月 29 日 24 时视频合规性审核:6 月 30日 0 时至 7月4日 24 时网络投票:7月 5日 0时至 7 月14日 24 时专业评判:7 月 5日 0时至 7 月19日 24 时成绩公示:7 月20日 0时至 7 月22日 24 时王其和太极拳十三式、王其和太极拳十八式、王其和太极拳二十四式、王其和太极拳二十九式、王其和太极拳三十八式快拳、王其和太极拳八十四式、王其和太极刀、王其和太极剑、王其和太极枪、王其和太极棍、王其和太极杖、太极毛笔、杨式太极拳(械)、武式太极拳(械)、陈式太极拳(械)、吴式太极拳(械)、孙式太极拳(械)、和式太极拳(械)、李式太极拳(械)、其它传统太极拳(械)。2.太极拳规定套路(均为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套路)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三十二式太极剑、四十二式太极剑。集体太极拳、集体太极器械(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A组:11岁以下(含11岁)(201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组:12-17岁(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C组:18-39岁(198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D组:40-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E组:60 岁以上(含60岁)(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一)每名运动员最多选报两项拳术、一项器械和一项集体项目。集体项目上传的参赛视频中,必须是6人或6人以上共同演练,其他视频均不予线下评判。个人项目上传的参赛视频必须是个人独自演练的参加本次比赛的视频,其他视频均不予线下评判。(二)观众通过国家奥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投票,每位用户、每个IP地址对每个视频,每天只能投3票,可为多个视频投票。(四)线下专业评判按照中国武术协会于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规定套路连续增加或减少或改变动作超过5个,不予评分。太极拳套路比赛套路完成时间为3-5分钟,王其和太极拳十三式、十八式、三十八式快拳不超过3分钟。1.凡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含5秒钟),扣0.1分;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钟,在10秒钟以内(含10秒钟),扣0.2分;不足或超出 规定时间达10秒钟以上,扣0.3分,最多扣0.3分。(注: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运动员完成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2.规定套路运动员未按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每3.如运动员对参赛作品进行配乐,音乐中不允许出现唱词 (含说唱),如出现不予评分。得分相等时,网上得票数多者名次列前。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1.名次奖:各项目男、女各年龄组别按成绩排名,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和电子证书。2.等次奖:各项目男、女各年龄组别按成绩排名,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优秀奖20%录取,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分别授予电子证书。(二)集体项目按成绩排名,按优胜奖50%、优秀奖50%录取,颁发奖牌匾。(三)设“网络人气奖”。各项目男、女各年龄组别根据网络得票数由高到低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参与奖20%进行录取,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授予电子证书;投票数为0票者,不参与评奖,不授予电子证书。(四)设“最高人气奖”和“十佳人气奖”,授予观众投票数最高者“最高人气奖”、投票数前十者“十佳人气奖”奖杯和电子证书,两个奖项不重复授予。(五)比赛成绩、录取名单在国家奥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组别男、女前三名获得者的参赛视频在国家奥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六)赛事成绩公告后即可进入国家奥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并下载、打印电子获奖证书。下载期限为1个月,之后证书下载端口关闭。(七)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参赛者不足3人(含3人),同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八)个人项目参赛人数超过100人时,将通过电脑抽签分成两组,分组录取。邀请裁判员和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进行线下评判和处理赛事纠纷。裁判员、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选派和职责按照规则执行。1.范围与内容:仅限于裁判长对运动员的扣分,内容包括如下:(1)裁判长对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的扣分。(2)裁判长对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的扣分。(1)如果运动员对裁判长对其本人的扣分内容有异议,该运动员必须在2024年7月23日24时前(北京时间)在线提出申诉,同时缴付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2)对运动员“网络人气奖”录取奖项有异议的,必须在2024年7月23日24时前请拨打客服电话(安工13910778759),经核准后理由成立的,予以更改。1.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接受运动员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如申诉理由成立,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如申诉理由不成立,则维持原判,不退申诉费。(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电话:王老师0319-2651298)2.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运动员必须服从竞赛纠纷处理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参赛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国家奥体中心公众号进行报名,详见《第二届“国家奥体杯”全国太极拳网络大赛参赛指引》。1.完成注册后,必须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视频时间不能少于完成套路时间,否则不能完成提交。每人每项只能提交一次视频参赛,如同一项目提交多个视频将不予评分。2.集体项目各队队名与所报分组一致,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3.上传视频须为不间断连续拍摄、无剪辑的高清或超高清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建议在300MB 以内。参赛视频须画面清晰,图像稳定。4.视频必须为本次赛事专门拍摄视频,运动员在起势前,可通过语言介绍大赛名称、参赛项目,或用文字标识、背景、横幅等标识物表明视频录制用于此次比赛,若发现视频已用于其它赛事则不予评分。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者或参赛队参赛资格和此次比赛所有成绩。7.视频录制的场景没有规定,室内、室外录制,专业地毯或其他场地录制均可。8.参赛者须在所录制的镜像内清晰可见,且占据 50%-70%的镜像。10.请保证参赛视频光线充足,以便裁判准确地看清每一个动作。如果参赛视频中光线较暗,上传视频将不予受理。11.请以横屏模式录制视频。录制视频时请使用三脚架,确保视频效果稳定。录制中,只允许镜头左右移动。相机镜头的高度需在拍摄者头部位置,并时刻保持参赛者在画面中。12.参赛视频内容应包括演练前行抱拳礼、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后行抱拳礼三个部分。但禁止以打招呼问候或其他形式拖延视频时间。14.参赛作品严禁违背社会公德,严禁植入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图像、图片、图标、旗帜、标语、文字、声音等。(二)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有权对本赛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有关规定的参赛者做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决定,如出现违法行为,根据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三)报名提交的参赛视频与比赛项目和视频要求不符,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五)参赛者录制参赛视频须遵守法律法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演练和录制。